烟台市地税局牟平分局
严抓细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“两个责任”
一是推进共同落实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、作风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一起部署、一起落实,做到“四个同时、三个定期”,即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、同时落实、同时检查、同时考核,定期研究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、定期听取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汇报、定期检查班子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。
二是强化主体责任。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管理台帐,明确各职能部门、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,每年初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、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层层签订《廉政责任状》,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,责任内容落实到人,党组每年两次听取班子成员落实“一岗双责”情况和系统落实“两个责任”情况汇报,并针对落实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。
三是明确监督责任。按照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》的具体要求,建立监督责任管理台帐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“三转”的相关要求,聚焦监督、执纪、问责主业,通过巡查、“一案双查”等途径达到以查促管、以查促廉的目的。
四是深入开展学习。通过专题政治学习、组织“三会一课”等方式,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、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和党的基础理论知识,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、担当作为不够等问题,促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、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、不忘初心、忠于职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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